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调整安排的通知

2021年08月23日 16:11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教体〔2021〕4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做出如下调整安排,请抓好落实。

一、开学时间

2018-2020级学生报到时间调整为:93-6日,7日开始上课;2021级新生报到时间调整为:9月9-11日,13日开始上课。各年级具体报到时间和疫情防控要求,按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教学工作安排

1.理论课教学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分时错峰上课的方式进行,已返校学生按照课表安排线下上课,中高风险区暂时不能返校的学生同步线上上课。分时错峰计划分A、B组交替进行:

A组,按正常作息时间上下课。即,早上8:00-12:00,下午14:30-18:30 上课;其他时间正常。

A组包括以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各本科专业。

B组,上课时间顺延30分钟,即,早上8:30-12:30,下午15:00-19:00 上课;其他时间正常。

B组包括以下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农业与生态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各专科专业。

承担公共课的教师,上课时间若出现错峰冲突,请相关学院予以协调处理一致。

教师上课时要同步开启“雨课堂”语音直播,并注意与线上学生的互动。各学院要安排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指导和引导学生同步利用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努力同步完成课程教学任务,达成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

2. 在室内进行的实验、实践教学,请各学院根据实验分组和实验室分布等实际进行安排,可参照理论课教学模式进行错峰分组教学。任课教师要妥善安排未返校学生的实验、实践课调整计划,保证学生返校后能够相对集中地完成相关教学任务。

3.技能课、术科的教学,相关学院根据实际合理调整安排,要避免人员高度聚集。体育学院要在安排好常态化教学的同时,统筹利用好早操和课外活动时间,指导学生加强运动锻炼,提高学生自身的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2021级新生军训延后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实际另行确定。

4.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根据省内外实习基地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专业实习,请各学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出合理调整安排,报教务处备案。医学类及其他已在实习中的各专业学生,相关学院要与实习单位保持及时沟通和联系,加强管理,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和实习工作。

5.各学院要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指导和督导任课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中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若需做出进一步调整或恢复正常,将适时另行通知

三、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

1.各学院要指导、督导教师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信息化教学等教学改革的探索实践,充分利用学校现有信息化设备,“雨课堂”“慕课堂”“学习通”等辅助教学工具,开展教学创新,深化教学改革。需要技术支持时,请及时与教室管理中心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2.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的有关建设要求和甘肃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全力做好2021年度省级一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3.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精神,指导课程负责人做好学校已立项的“河西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发挥好课程的育人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各学院要在校、省两级“一流专业”建设基础上,全面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不断突出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质量,力争在2021年度省级一流专业建设中取得新进展。

四、其他相关事项

1.补考缓考。上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和个别同学缓考的课程,调整到学生返校后1-2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学生的复习指导,及时做好补考试卷的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并按期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教室开放。秋季学期所有教室早晚自习正常开放,晚自习后9教1-2楼教室开放至23:30,供考研学生复习使用,若出现供应不足,将陆续开放其它教室。各位同学要维护好教室内环境卫生。

3.防控要求。教室开放期间,进入教室要注意做到:保证体温正常,无咳嗽等疑似症状;注意保证教室通风;不在教室内饮食;禁止占座,个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禁止大声喧哗、朗读、聊天等。

4.应急预案。在正常教学工作期间若出现学生发热等异常情况,按教学期间异常应急处理流程(附件1)和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异常情况处置流程”处理。出现其他未能预见的事宜,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共同协调处理。


附:教学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应急处理流程

2021年8月23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夏季小学期课程开课的通知

关闭

河西学院 教务处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地址:甘肃张掖环城北路846号 邮箱:jwc@hxu.edu.cn 电话:0936-8282028              传真:0936-8283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