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甘教语函〔2020〕3号)精神,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达标校自查专家组,依据《河西学院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工作方案》制定自评方案。专家组历时八天,通过查看纸质材料、网站、电子教学资料、校园内标识文字等方式完成了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自评结果为优秀。现将我校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河西学院语委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监督电话:0936-8282026
附件:《河西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建设自评报告》
河西学院语委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