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佳,男,汉族,系我校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因身体原因拟转出我校政法学院继续学习。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5〕47号)规定,经本人申请,我校政法学院研究、教务处集体研究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现将陈俊佳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受理单位:教务处
联系电话:8282498
联系人: 樊老师
教务处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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