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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02日 11:01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于2017年7月3-11日进行,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师生动员大会和主题班会,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标语、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及媒体,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严谨、诚信的考试氛围。

2.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和试卷保密工作。请各命题教师严格按照《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命题,避免题型单一、题量过小等现象的发生。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在试卷命题、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院长审阅、学院教学秘书收卷、试卷印刷、考前试卷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保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保证如期完成。各学院组织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4.周密布置,做好考试期间各项考风考纪检查与督导工作,特别是安排好学院考风考纪检查工作。各学院考风考纪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考试期间对各个考场的全面巡查与监控,督促各监考教师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守则;对在监考过程中漏岗或不能有效履行监考职责等行为的监考教师,要及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5.做好学生考试违纪的应急处理与事后处理工作。考场一旦发生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监考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关违纪佐证材料的收集与备案工作,并准确填写《河西学院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中的“违纪事实记录”项,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组织调查组(人员)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并责成违纪学生写出违纪经过及事实材料,做好学生考试违纪的事后处理工作。

二、停课、考试时间安排

1.20177月1日停课,并于1日之前完成考查课的考核;

2.通识课考试时间安排:7月3-5日

7月3日10:10-12:00     大学英语II

                       基础英语(下)

7月3日14:30 -16:20    ACCESS设计基础

                       VB程序设计

                       C语言程序设计

7月4日 10:10-12:00  大学英语IV

7月4日14:30 -16:20   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7月5日10:10-12: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75日14:30 -16:20 信息技术与信息化教学

现代教育技术

3.专业课考试时间:7月6-11日。

三、试卷命题、制卷

1.为规范试卷的命题工作,试卷统一采用教务处制定的标准卷头,试卷打印一律缩放到A4纸上打印,字号为5号仿宋,标题行加粗。同时将“河西学院试卷命题印刷分装表”打印在试卷的最后一页背面,另将命题计划表附后。

2.试卷命题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具体拟定。编制A、B试卷及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A、B试卷雷同部分不得超过20%。命题质量及要求严格按照《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预科班和预科转正班级的课程试题尽量单独命题。

4.各任课教师命题时要准确把握学生的实际水平,提高试题难易程度与学生实际情况的符合度,保证考核结果中成绩各等级的合理分布。各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要严格把关,对试卷命题质量、试卷内容、题型比例、难易程度等进行审核并签字,随机确定一套试题做为本次考试试题,由学院办公室于6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另一套试题由各学院保存。试题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5.试题纸质文档不送答案。电子文档在全程考试结束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A、B卷含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

四、考试组织

1.6月15日前,各学院将《考试考查课程安排表》(纸质一份及电子档)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报送本学院巡视人员名单和担任通识课监考的教师名单。

2.本学期考试安排均在青果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务必在6月15日前完成安排。详细操作流程见教务处网站: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末考安排流程。

通识课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包括考试时间、考场、监考),教务处和开课学院组织实施。

专业课的考试由各学院安排并组织实施。专业课的考试不得与通识课考试冲突。

3.考场安排及监考人数安排,严格按照《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执行。

4.各学院应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注意各门课程考试安排的时间间隔,给学生留出充足的复习时间。同一个班级同一天不能安排两场考试,不得安排混合考场。

5.各学院办公室在71日到教务处领取本学院所有考试试卷。各监考老师在开考前15分钟领取试卷,通识课试卷到考点办公室领取,专业课试卷到学院办公室领取

6.各学院办公室在考试期间需填写《河西学院考试情况报告表》,并于考试结束的当天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五、成绩评定

1.坚持教研室组织集体阅卷,尽量杜绝个人单独阅卷。个别专业课经院长同意后可由任课教师单人阅卷、多人复核。阅卷人与复核人不能重复。阅卷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肃公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2.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评定学生成绩,成绩报教务处后不得随意更改。

3.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及时阅卷,进行成绩评定。成绩由任课教师于2017年719日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719日以后系统不再受理),并打印成绩报表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存档。各学院办公室于考试结束十日内打印本学期成绩分班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教务科,一份由学院存档。

六、考试纪律

1.在期末考试前学院院长、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本学院监考人员、学生学习有关监考职责和考试规定,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场纪律,明确考场规则和监考职责;告知学生手机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2.监考老师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特别是要对各时间段交卷的学生人数做详细记录,经学院统计后,做为衡量试题难易程度的一个参考因子。收卷时,若有答题卡,应将试卷与答题卡分开,并按序进行封装,对不按要求操作的监考教师,教务处将在全校内进行通报。

3.考试期间,要加大巡视、督察力度。教务处组织由校领导牵头的考试巡视组,督查各学院考务安排及监考职责履行情况;各学院考试巡视组负责检查本学院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试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其它

1.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一卡通);证件丢失者及时到保卫处、学生处补办,证件不全不准参加考试。

2.考试期间请后勤管理处安排做好教室卫生,按时打开考试所用教室,使考试正常进行。

3.工作进度安排:

6月15日前,各学院报送考试考查课程统计表、监考教师名单和巡视人员名单、考试试卷并完成考试安排。

71日,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考试试卷。

7月3日- 11日,考试。

719日前,教师将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教 务 处

                                  20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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