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方案一级指标共7项,二级指标24项和优势特色,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2.加*为重要指标。
3.评估验收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 A+B≥16,D=0(其中重要指标A≥7),有特色项目;未达到合格标准为不合格。
4.不合格专业经过后继建设,一年后可再次申请评估验收,仍未达到合格标准,则取消重点建设专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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