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
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西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院办发[2012]23)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安排,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确保课程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一、 设置允许重修课程/环节
由各开课学院负责设置。
1.设置时间:2020年9月4日—5日;
2.设置流程:在新教务系统“主控界面→重修处理”中点击打开“设置允许重修课程/环节”,设置本学期允许学生报名重修的课程(将不同课号相同课程也设置允许报名重修)。
二、学生报名
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6日—9日;
2.报名流程:学生登陆新教务系统,在“主控界面→学生成绩”中点击“申请重修”,进行报名。
三、重修缴费
1.重修课程清单。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教务科从教务系统导出重修报名课程清单上报财务处收费科;
2.重修费核算。财务处收费科依据重修报名课程清单计算重修费收费金额并录入收费系统。
3.缴费方式:微信在线支付。搜索“河西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河西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支付。
四、重修课程安排
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安排。
1.在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3日完成。上课时间:第2-16周;
2.开课学院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安排课程重修,原则上跟班重修,与初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同学申请办理免听手续进行自学重修。若重修人数过多,无法安排跟班重修的课程进行单开班重修,单开班重修的课程应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课,避免与初修课程冲突。
3.具体操作流程:
(1)在教务系统“主控界面→重修处理”, 点击“确认开设课程(重修课程)”,在此界面将确认开设重修的课程从“待确认课程”设为“已确认课程”。
(2)在教务系统“主控界面→重修处理”界面,点击“制定教学任务(重修课程)”将重修的课程做教学安排
(3)在教务系统“主控界面→重修处理”界面,点击“课表编排(重修上课班级)”,安排重修课程的课表。
(4)在教务系统“主控界面→重修处理”界面,点击“确认课程/环节→重修学生”,确认重修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申请需要重修的课程与本学期初修的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时,学生可在开学第三周办理免听手续,之后不再办理免听手续;
2.选课人数上限是教室最大容量,如果需要重修的课程无空余名额,学生可选择下次重修;
3.学生重修选课时,如果系统显示“没有相关数据”,是因为本学期未开设此课程,等下学期再选择重修;
4.重修课程由开课学院组织考核。学生考试时如发生冲突,只可缓考正常课程,不可缓考重修课程;
5.重修课程的安排及组织时间紧,请各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排课工作,按时开班,并通知学生及时选课。
教 务 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