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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11日 11:12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西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院办发[2012]23)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流程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安排,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确保课程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一、 设置允许重修课程/环节

由各开课学院负责设置。

1.设置时间:2017年9月13日—17日;

2.设置流程:在“主控界面→免修重修→重修处理”中点击打开“设置允许重修课程/环节”,设置本学期允许学生报名重修的课程。

二、学生报名

由各开课学院负责通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24日;

2.报名流程:学生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选中“学生成绩”后再点击“申请重修”进行报名。

三、重修课程安排

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安排。

1.在2017年9月25-29日完成。上课时间:第7-14周;

2.开课学院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安排课程重修,原则上跟班重修,与初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同学申请办理免听手续进行自学重修。若重修人数过多,无法安排跟班重修的课程进行单开班重修单开班重修的课程应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课。

3.具体操作流程:

打开“主控界面→免修重修→重修处理”, 点击“确认开设课程(重修课程)”,在此界面将确认开设重修的课程从“待确认课程”设为“已确认课程”。

在“主控界面→免修重修→重修处理”界面,点击“制定教学任务(重修课程)”将重修的课程做教学安排(如果是跟班上课,对已经设置好教学任务的课程进行修改,将重修报名的学生所在的行政班级合到相应的上课班级当中)。

在“主控界面→免修重修→重修处理”的“课表编排(重修上课班级)”菜单中,安排重修课程的课表。

四、交费及重修学生课程确认

1.时间:2017年9月18日—24日;

2.确认流程:开课学院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打开“主控界面→免修重修→重修处理”,点击“确认课程→重修学生”,在此界面将“允许重修课程→上课班级”从“重修报名学生”设为“已确认重修学生”;

3.重修费按课程初修学分的60%收费,务必于2017年9月24日17:00之前到开课学院交费,报名后不交重修费者取消重修报名资格;

4.实验及实践环节不及格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学生重修。

五、注意事项:

1.需要重修的课程与本学期初修的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时,学生可办理免听手续,或选择下次重修;

2.选课人数上限是教室最大容量,如果需要重修的课程无空余名额,学生可选择下次重修;

3.学生重修选课时,如果系统显示“没有相关数据”,是因为本学期未开设此课程,等下学期再选择重修;

4.自修和单开班重修的课程,有开课学院组织考核。学生考试时如发生冲突,只可缓考正常课程,不可缓考重修课程;

5.重修课程的安排及组织时间紧,请各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排课工作,按时开班,并通知学生及时选课。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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