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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26日 15:04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于2019年1月13-19日进行,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师生动员大会和主题班会,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标语、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及媒体,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严谨、诚信的考试氛围。

2.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和试卷保密工作。请各命题教师严格按照《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命题,避免题型单一、题量过小等现象的发生。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在试卷命题、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院长审阅、学院教学秘书收卷、试卷印刷、考前试卷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保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保证教学任务如期完成。各学院组织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4.周密布置,做好考试期间各项考风考纪检查与督导工作,特别是安排好学院考风考纪检查工作。各学院考风考纪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考试期间对各个考场的全面巡查与监控,督促各监考教师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守则;对在监考过程中漏岗或不能有效履行监考职责等行为的监考教师,要及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5.做好学生考试违纪的应急处理与后续处理工作。考场一旦发生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监考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关违纪佐证材料的收集与备案工作,并准确填写《河西学院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中的“违纪事实记录”项,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组织调查组(人员)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并责成违纪学生写出违纪经过及事实材料,做好学生考试违纪的上报及事后处理工作。

二、停课、考试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11日停课,并于11日之前完成考查课的考核工作;

2.通识课考试时间安排:2019年1月13-15日

1月13日8:00-15日18:20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1月13日10:10-12:00       大学英语I

                                       基础英语(I)

1月13日14:30-16:2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月14日10:10-12:00      大学英语III

1月14日14:30-16:2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月14日16:30-18:20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教育学

3.专业课考试时间:1月16-19日。

三、试卷命题、制卷

1.为规范试卷的命题工作,试卷统一采用教务处制定的标准卷头,试卷打印一律缩放到A4纸上打印,字号为5号仿宋,标题行加粗。同时将“河西学院试卷命题印刷分装表”打印在试卷的最后一页背面,另将命题计划表附后。

2.试卷命题由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具体拟定。编制A、B试卷及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A、B试卷雷同部分不得超过20%。命题质量及要求严格按照《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预科班、预科转正班级和小教藏族班的课程试题尽可能单独命题。

4.各任课教师命题时要准确把握学生的实际水平,提高试题难易程度与学生实际情况的符合度,保证考核结果中成绩各等级的合理分布。各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要严格把关,对试卷命题质量、试卷内容、题型比例、难易程度等进行审核并签字,随机确定一套试卷做为本次考试试卷,由学院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另一套试卷由各学院保存。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5.纸质文档不送答案。电子文档在全程考试结束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A、B卷含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

四、考试组织

1.12月20日前,各学院将《考试考查课程安排表》(纸质一份及电子档)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报送本学院巡视人员名单和担任通识课监考的教师名单。

2.本学期考试安排均在青果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务请在12月20日前完成安排。详细操作流程见教务处网站: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末考安排流程。通识课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包括考试时间、考场、监考),教务处和开课学院组织实施。专业课的考试由各学院安排并组织实施。专业课的考试不得与通识课考试冲突。

3.考场安排及监考人数安排,严格按照《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执行。

4.各学院应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注意各门课程考试安排的时间间隔。同一个班级同一天尽可能不安排两场考试;不得安排混合考场。

5.各学院办公室在1月11日到教务处领取本学院所有考试试卷。各监考老师在开考前15分钟到学院办公室领取试卷,通识课试卷到考点办公室领取。

五、成绩评定

1.坚持教研室组织集体阅卷制,尽量杜绝个人单独阅卷。个别专业课经学院院长同意后可由任课教师单人阅卷、多人复核。阅卷人与复核人不能重复。阅卷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肃公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2.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评定学生成绩,成绩报教务处后不得随意更改。

3.课程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于2018年1月26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1月26日后系统关闭),并打印成绩报表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存档。各学院办公室于考试结束十日内打印本学期成绩分班汇总表存档。

六、考试纪律

1.在期末考试前学院院长、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本学院监考人员、学生学习有关监考职责和考试规定,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场纪律,明确考场规则和监考职责;告知学生手机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2.监考老师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特别是要对各时间段交卷的学生人数做详细记录,经学院统计后,做为衡量试题难易程度的一个参考因子。收卷时,若有答题卡,应将试卷与答题卡分开,并按序进行封装,对不按要求操作的监考教师,教务处将在全校内进行通报。

3.考试期间,加大巡视、督查力度。教务处组织由校领导牵头的考试巡视组,督查各学院考务安排及监考职责履行情况;各学院考试巡视组负责检查本学院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试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其它

1.生须携带一卡通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及时到信息中心补办,证件不准参加考试。巡视人员若发现无证考生,将追究监考教师责任。

2.考试期间请后勤管理处安排做好教室卫生,按时打开考试所用教室,使考试正常进行。

3.工作进度安排:

⑴ 12月20日前,各学院报送考试考查课程统计表、监考教师名单和巡视人员名单、考试试卷并完成考试安排。

⑵ 1月11日,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考试试卷。

⑶ 1月13日-19日,考试。

⑷ 1月26日前,教师将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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