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9届毕业生数据审核的如期完成和毕业生资格审核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对2019届毕业班课程授课及考核时间做如下安排,请组织任课老师认真实施。
一、本学期毕业班学生所开的课程(包括单开班重修课程),需在第12周结束前完成计划的全部授课任务;原安排在第12周以后仍有授课任务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在第12周结束前自行安排时间补课,完成教学任务。
二、涉及毕业班学生的跟班重修课程,需提前单独对毕业学生完成考核。
三、毕业班学生的课程在完成授课任务后即可组织考核,1-8周的课程,请安排到“毕业班考试及提前期末考试”轮次;1-12周的课程,请安排到“毕业班重修期末考试”轮次。并且在第 13 周结束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