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权重为1.0,“良好”为0.8分,“一般”为0.6,“较差”为0.4;评委打分时,以0.5为一个打分单位。
2.请评委在评估等级相应的栏内打“√”,先判定级别,然后对照等级分值在得分栏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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